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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心发胖,孩子被脂肪挤出早产
来源:http://www.xdfwl.com  日期:2021-04-20
一、孕期肥胖分两派:
1、肥胖后妊娠
指孕前就肥胖,我国的标准为 BMI ≥ 28 kg/m2。
2、妊娠后肥胖
怀孕前体重在标准体重范围,孕期体重增加过多,超出孕期体重允许增加标准的孕妇。
二、肥胖后妊娠,有什么情况?
1、常发生的疾病
肥胖妇女,因为常常存在胰岛素抵抗、高胰岛素血症、脂代谢异常,故妊娠期糖代谢异常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率,明显升高。
对单胎初产的孕妇是肥胖者,孕妇发生子痫前期的危险性,是正常体重孕妇的 5 倍多,发生糖尿病的风险是正常体重范围内孕妇的 7 倍多。
2、分娩时遇到的坎
母体肥胖分娩时,盆腔脂肪堆积,使可利用空间缩小,增加了头盆不称的机会。患者脂肪堆积多,但肌肉力量差,常伴有难产、剖宫产、产后出血的危险性增加。
肥胖也增加妊娠高血压产妇麻醉风险。同时肥胖妇女由于体重增加,伴随着血容量的相应增加,心脏负荷增大。
可能会出现高血压脑病、脑水肿,从而诱发病人抽搐、恶心、呕吐,甚至昏迷,增加术中风险。
3、剖宫产机会增大
肥胖女性怀孕之后,其分娩巨大儿、死胎、死产的风险也逐层上升。
对于母体而言,巨大儿由于头径较大,胎头与骨盆不能很好的衔接,导致胎膜受力不均,胎膜早破,增加宫内感染机会。分娩过程中由于头盆不称、胎头下降缓慢使得产程延长。
胎儿体积过大,胎头下降受阻加之较强的宫缩可以造成子宫破裂,危及母儿生命。
同时过大的体积也容易造成阴道及会阴的撕裂。产后大出血的发生率,也高于普通人群。
除此之外,孕前超重与肥胖还可以增加子代心血管疾病、哮喘、精神分裂症的发病风险。
三、怀孕后的发胖,有什么情况?
1、体重过度增加,可能会早产
体重增加超过推荐标准的孕妇,发生子痫前期的危险性是体重增加正常组的 1.9 倍。
孕期体重增加,合并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率,是正常孕妇的 4.6 倍。BMI 每增加 5,早产率增加 1.7 倍。
2、体重过度增加,与分娩风险
体重过度增加,使巨大儿发生率增加是导致难产、手术产的原因之一。
研究结果显示,孕妇孕期体重过度增加,导致头盆不称的发生率及剖宫产率,分别是 1.5 倍和 1.3 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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